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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16-06-13 09:46來源:河南省政府網 點擊:
一、鼓勵大眾創業
整合各部門力量,建立我省推動大眾創業創新的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全省小微企業每年新增1萬家以上。全面實行“三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合一登記制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和“先照后證”制度,貫徹落實非禁即入政策。放寬對經營場所的限制,申請人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完善創業信息平臺、創業孵化平臺、創業輔導平臺,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培育認定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鼓勵各類園區集中建設標準化廠房和倉儲設施,解決小微企業用地問題。每年培育3—5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5家以上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爭創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范城市,運用示范城市獎勵資金為小微企業打造新型創業創新載體。
二、推動轉型升級
繼續實施以“小升規、中升大”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引導小微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推動小微企業向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轉型升級。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為先進的小微企業發展騰出資源、土地、環境容量、市場等發展空間。引導小微企業集聚集群發展,鼓勵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大力發展以龍頭企業帶動、小微企業集聚為特征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三、提升創新能力
實施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加快培育一批年營業收入超億元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啟動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產品認定工作。持續開展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對接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采取以獎代補、發放創新創業券的方式給予資金支持。探索高校、科研院所向中小企業派駐研發人員任兼職的合作模式,推動產學研合作向更深更廣領域擴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三個不低于”工作要求,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通過設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應急周轉還貸資金等措施,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按照實際融資額給予金融機構不超過0.5%的獎勵,最高累計不超過200萬元。建立政、銀、企三方協調聯動機制,分領域、分行業持續開展銀企對接活動。深入實施“小巨人”企業融資培育工程,將“小巨人”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納入央行再貼直通車業務定向支持范圍。研究建立保險+信貸合作機制,開展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實施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項,完善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網絡平臺,提供銀企雙向信息交流及專利權質押融資全流程信息化綜合服務。支持中小微企業利用專利權質押融資,對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額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補貼。鼓勵企業實現專利權資本化。
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嚴格執行中國銀監會“七不準”(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掛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不準借貸搭售、不準一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四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服務質價公開、優惠政策公開、效用效能公開)規定,對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差別化監管,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定價機制,科學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幅度。通過提前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等措施,減少小微企業高息過橋融資。
六、鼓勵企業直接融資
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支持我省小微企業通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對在新三板掛牌,以及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微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給予一定補助;鼓勵企業所在地政府按照當地實際情況,出臺財政扶持政策,對掛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適當補助。擴大小微企業債券融資規模,支持小微企業運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融資工具進行融資,鼓勵政府投融資公司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以委托貸款方式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對我省企業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成功實現融資的,按照實際融資額給予企業不超過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探索網絡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的新模式,支持小微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實現直接融資。
七、發展壯大擔保機構
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建立資本金投入和再投入機制,增強資本實力和融資擔保能力。發揮再擔保機構行業“穩定器”作用,為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增信、分險服務。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機制,合理確定擔保放大倍數和風險分擔比例。鼓勵擔保機構創新擔保業務發展模式,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擔保規模。綜合運用稅收減免、資金補助等方式,引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收費標準。建立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用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支持開展單戶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
八、構建公共服務體系
實施河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到2015年年底,建成以省級綜合平臺為樞紐,18個省轄市、10個省直管縣(市)窗口平臺和30個重點產業集聚區平臺為支撐的省、市、縣三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體系,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依托三級平臺網絡,整合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及中介服務資源,完善政企溝通、問題辦理和權益保護長效機制,為企業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培育認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爭創國家級示范平臺。對各地已經建成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視其建設水平和服務質量擇優支持,根據上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收費標準、客戶總體滿意度等因素,按照實際服務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以獎代補,鼓勵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九、建立信息互聯互通機制
依托工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小微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信息。通過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共享,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從小微企業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
十、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積極組織小微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展覽展銷、投資洽談、網上展銷等經貿活動。對參加國內國家級的國際性展覽會的小微企業給予展位費補助。引導我省中小企業到商務部重點支持的境外品牌貿易中心租賃柜臺、倉庫或設立展示廳,對企業發生的攤位費和人員費予以支持。對上年度出口額3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由省財政給予全額補貼。積極推動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產銷對接,支持大中型企業開展產品和服務外包,拓展小微企業市場空間。負有編制預算職責的部門要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20%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微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
十一、著力提升人員素質
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堅持“六路并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農業、扶貧部門和殘聯共同推進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加快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開展“春潮”行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教師素質提升培訓、“雨露”計劃、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等系列培訓工作,每年完成各類培訓300萬人次以上,新培養高技能人才15萬人,每年培訓急需緊缺技師、高級技師1萬人以上。持續開展職業院校服務產業集聚區“百校千企”活動,推動學校和企業以“訂單班”、“冠名班”等形式開展技能人才聯合培養。實施人才素質提升計劃,每年培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70名以上,培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骨干人才2萬人次以上。聯合中國企業聯合會實施河南省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每年培訓100名以上高級職業經理人才和中高級管理人才。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鼓勵各高校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重點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和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
十二、加強企業用工保障
繼續做好用工對接工作,每年開展120場以上分行業、分區域的雙向選擇會。組織開展我省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為中小企業提供用工服務。對勞動密集型、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或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5%(超過100人以上的企業達到10%)以上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新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6%,且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免征3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十三、推進信息化應用
實行“互聯網+小微企業”行動計劃,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和中小企業兩化融合能力提升行動計劃,支持引導信息服務商通過云計算、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為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生產過程、采購與營銷、質量檢驗、人力資源管理、客戶服務和物流等核心業務發展提供信息化應用服務。深入實施中小企業“翔計劃”,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在小微企業中的應用,每年幫助1萬家中小企業建設電子商務營銷網絡!
十四、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針對小微企業出臺的各項收費基金免征政策,對涉及小微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一律按下限標準收取。對涉企的行政事業及經營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制度,嚴禁清單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并向社會公示。建立企業負擔舉報和問題處理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行為,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十五、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縣級以上政府可根據財力狀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其他中小企業類扶持資金重點向小微企業傾斜,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建設和中小企業人才培訓等。探索設立河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按參股方式運作,主要用于引導各地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資金支持處于初創期和成長期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嚴格執行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