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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15-09-02 10:23來源:鶴壁市企業聯合會 鶴壁市企業家 點擊:
1、小微企業在營業稅方面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呢?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2、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哪些新變化?
答: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發揮小型微利企業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在2014年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提高到10萬元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小微企業優惠持續加力,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小微企業減半征稅范圍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下納稅人。3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明確了稅收優惠政策規定。3月19日,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對一些具體管理操作問題進一步做了明確規定!